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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泡尿照出了香港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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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3 19:42: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老汉 于 2014-4-23 19:44 编辑

原题:香港会毁于童子尿吗?

来源: berrywang 于 2014-04-22 13: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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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内地夫妻在香港旅游,年幼女儿尿急。因厕所人满,排队中的母亲拿出尿不湿让孩子当街尿在上面,遭到香港青年拿着相机对着孩子拍照,并厉声指责孩子父母不文明,结果引发冲突。内地夫妻想要离去,被该香港青年拉住婴儿车阻拦,双方发生拉扯。
一则童子尿新闻,出乎意料地引发了香港和大陆两地网络上激烈的争论。这一次又是内地人素质低下了吗?香港青年和内地家庭,谁更不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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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随地大小便,是人类文明近二百年来才有的进步

历史是有味道的。城市出现以后的漫长岁月里,人类历史的味道并不好闻。

在 现代马桶出现之前,人们排泄的地点是随意的。中世纪的欧洲人基本不洗澡,随地大小便。巴黎是那个时代的一个典型。和平时期,巴黎人在城墙上开满厕所,城内 居民来此方便,所有排泄物全“空投”入护城河,从而解决城堡内的清洁问题。巴黎市中心的人也不愿意大老远地绕到城墙上去倾倒排泄物,他们有更方便的办法。 每天早晨,临街的窗户一扇扇打开,主妇们在窗口大叫“倒水啦”,接着“哗啦”一声响,“夜香”从天而降。到今天,绅士仍然要走在女士的左边,便是那时养成 的习惯,因为要为女士挡住那一“浇头”。英国的伦敦桥也是如此,当时桥上有138户居民,“身居高位”的他们临空方便,使桥下船只屡屡“中弹”,故此在英语中对桥有一个别致的定义:桥是“造来给聪明人在其上走,而蠢人从其下过”。

1597年,英国贵族约翰•哈灵顿发明了第一个现代意义的马桶,但由于排水设施的缺乏,抽水马桶并不普及。1606年,国王亨利四世还下令,禁止贵族在卢浮宫的角落里大小便。

在思想璀璨、群星闪耀的启蒙时代,欧洲的城市还是污秽连天,大街小巷堆满了无法处理的粪便。1665年的夏天,英国查理二世和王室成员带着大票仆役到牛津度假,事后,当地一位古董商人的日记中写道:“虽然他们看上去衣冠齐整、快乐,但他们非常无礼和粗鲁。在他们离开时,所有的地方,烟囱里、书房里、卧室里、地窖里,到处都是粪便。”1665年8月,一场大瘟疫在伦敦爆发,夺取了超过10万人的生命,人们由此发现了“随地大小便”的危害。

16至19世 纪的中国也是同样的情况。那时只有寥寥几个公共厕所,且收费不菲,以致有“京师无厕”的说法传世。“故人都当道中便溺”,不仅普通百姓这样做,一些官员也 带头这样做,当真是“重污叠秽,处处可闻”。明代王思任在《文饭小品》中直陈时弊,将京城比喻成一个巨大的厕所。直到清朝末年,这种情况才有所改观。北京 各街道遍修厕所,不准随地便溺。而且,出现了大粪车,以摇铃为号。

随着人类在智力和社会方面不断向前推进,卫生制度取得了缓慢而细微的进展。19世纪中叶瘟疫盛行于欧洲,尤其是英国的霍乱,使得欧洲各大城市开始建设排污系统和自来水管道,抽水马桶才真正普及起来,随地大小便也逐渐成为历史。

从随地大小便到去专门的厕所方便,这成为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



●孩子当街小便不文明,但香港公厕不多且难找的事实也需要拷问

“随地大小便”是不文明的事情,这是现代人都应达成的共识。许多城市都有“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以香港《公众洁净及防止妨扰规例》第8条为例:任何人不得在任何街道、公众地方或公众看得见的地方,以及建筑物的非洗手间或水厕等公用部分地方大小便。同时还规定任何正在照顾或看管一名12岁以下儿童的人,不得在没有合理因由下,准许该儿童在以下地方大小便─(a)任何街道、公众地方或公众看得见的地方;或(b)建筑物的任何公用部分,而该公用部分并非洗手间或水厕。从法律条文中可以看出,关于成人和儿童的规定不同。关于儿童,是有“合理因由”的排除条款的。

条例总是清晰无误的,辨明是非也是容易的,但当清晰的价值判断和复杂的生活发生碰撞,寻求现实的解决才是当务之急。

比如,视频中的香港青年和孩子父母发生冲突时,孩子母亲反复强调“洗手间排队,孩子着急我怎么办”。在这样的情况下,随地小便除了跟文明挂钩,还跟香港的公共基础设施现状挂钩——公厕的数量够吗?对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外地游客来说,它们足够好找吗?

有一个说法,香港闹市区5分钟路程内,一定有洗手间,香港的洗手间也以干净和管理细致而成为内地的洗手间的样板。据统计,香港目前有独立公厕300多座,大多处于比较隐蔽的地点;商业楼宇内基本都设有洗手间,但某些楼宇内的洗手间,除非在商场消费,否则概不外借。港铁84个车站中,只有40个设有厕所,金钟、铜锣湾等大站都没有洗手间。餐厅必须设置可供客人使用的厕所,否则不会批准营业许可证。

对于熟悉地形的本地人,找到洗手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对初来乍到的的外地游客来说,却要颇费一番周折。寸土寸金的香港,商场内洗手间都相当低调,蛰伏于最寂寞的角落。所以,5分钟之内找到洗手间,必须以不走冤枉路、不向人打听前提。即使找到了卫生间,排队也不可避免。据统计,2013年,来自世界各地的访港游客数字超过5400万人次,这么多游客,香港的公厕真的够吗?



人生有三不能憋:喷嚏,屎尿,爱情。当公厕不多且难找时,若仅将孩子当街小便怪责于内地人的素质低,缺乏公德心,就是偏见和歧视在作祟了。复旦大学教授严峰说:“看到幼儿在港小便风波,想起巴黎往事。法国公共厕所稀缺,造成街头小便成风。据法国内政部统计,百分之40的法国男人有随地小便的行为。”制度缺失造成的恶果适用于所有国家,在责难人的道德低下之前,应该反思政府在制度建设上的缺失。

而当“随地小便”的是孩子时,问题就更加复杂。媒体人“@杭之冯玥点什么就上什么”就说:“有些事情,没带过孩子前你还真无法理解。比如,你会想到熊孩子会对厕所小隔间有幽闭恐惧,死活不肯去吗?你会想到有小女孩坚决拒绝跟爸爸去男厕所吗?你会想到小孩子会因为厕所的卫生问题坚决拒绝上吗?”

价值判断是简单的,责难他人也是容易的,但这样的“简单”常常造成不必要的误伤,由此引发的误解和对立则更让人心寒。



●香港青年的“执法”行为本身并不文明

视频中,香港青年的愤怒显而易见。

他的本意或许是好的,孩子当街小便确实是不对的,但未经家长许可拍一个正在小便的女孩子,惊吓幼童,他的行为无论如何都已经越过了合理的边界。

“@吃斋的猫2011”说:“我在澳洲工作时曾遇一中国游客,因在公共场合对着澳当地一小孩拍照而惹上官司。澳洲法律规定未经家长许可不准拍人家孩子,不论香港是否亦有此法律,但未经家长许可拍一个正在小便的女孩子极为不当。”

香港青年的做法,是用激烈的情绪表达来代替对不文明的规制。央视主持人“@李小萌”说:遇见与自身社会文明规范不符的行为,文明的做法是善意的帮助、低声的提醒,曝光与冲突,实际是情绪的表达,与文明无关。



●如今香港对内地的敏感,一泡童子尿就能轻易激活

不管人们愿意不愿意承认,尽管还是“同是一家人”,但香港与内地的分歧越来越严重。

“蝗虫论”“自助游”“双非孕妇”“奶粉荒”“反对本港大学滥收内地生”,近一两年任何一个很小的矛盾总会被无限度地上纲上线,究其原因,专栏作家严飞说:体制的失守导致更多激进的声音将政治的问题延伸到民间,将对政治的敌意无限拓展到对内地普通民众的仇恨之上。

在民间,香港社会对内地人的歧视一直存在。上世纪80年 代香港经济发达时期,彼时内地还处于改革开放的起步阶段。在相对贫穷落后的内地人面前,香港人在经济上的优越感自然成倍放大,“表叔”“阿灿”等嘲笑性用 语构成这一时期香港人对内地人的集中的印象与认识。内地经济崛起后,内地人的公民素质又成为香港社会诟病的主要对象,近几年来,内地人与港人竞争资源的矛 盾愈演愈烈,公立医院的床位、香港宝宝的奶源、本地生入学和就业的名额,都成为引燃内地香港矛盾的导火线。

2013年7月底,内地一位来港探亲的大学生被一位为情自杀的跳楼女子砸中身亡。悲剧发生之后,香港本地出现了一些辱骂不幸者为“大陆狗”“死掉算做了件好事”的声音,并连带着抨击其他在港读书的内地生,“内地生抢占资源死得活该”。

对此,有评论一针见血地提出,“这个年轻生命在香港灰飞烟灭之后被咒骂,暴露香港社会的扭曲心态,也带来巨大的警示:香港是否变成了一个冷血的社会?”

内地民众需要反思的,则是恩主式的心态——“没有内地香港吃什么”。“香港人是狗”的歧视性言论是不是也在说明:我们的社会变得越来越冷血。

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总是微妙的。媒体人“@王烁”说:“几年前,一位经济学家朋友对我说,未来不愿住在美国,因为经济不好,美国人会变mean(刻薄)。我还觉得哪里会变得这么快。现在明白了,经济不好,前途没希望,哪里的人都会变mean,不管是美国人,欧洲人,香港人,台湾人还是内地人。人与人善意相处是真实的,也是易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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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4-23 19:56:0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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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注册不到天涯账户,跪求好心人帮忙转贴到天涯香港版和其它地方。

标题:

用香港的规则解决香港发生的问题——对受辱小童家长的建议

大家不要光顾着骂人,赶紧想象办法帮一帮受辱的一家人。

本人在香港生活多年,感觉解决在香港的问题要用香港的规则和办法,关键要充分利用香港的法律环境。以下是对小童家长的建议,请参考。

1、 五月回警署报道,万万不可缺席,否则会被通缉,那样就输得万劫不复了。

2、 对于拍摄小童下体,如有怀疑,立刻报案。由于已经不在案发现场,需要到旺角警署报案室。父亲要是有条件,考虑先打电话,然后跑一趟;实在不行,陪妻子到警署报到时顺便报案。涉嫌儿童色情是重罪,什么时候追究都不过期。千万不要认为警察处理过这件事,就处理了一切问题、就是定论了。当事人当时可能没有意识到事件背后的严重罪行,事后想起或有新的证据完全合情合理。任何时候都可以报案!

3、 关于那个港女拉扯女童母亲,同样道理,立刻去报案!只要有身体接触,都可以合理的怀疑为袭击。香港的法律是得理不饶人,请充分利用这一点!另外,请树立一个观念:小童母亲涉嫌袭击港男是一件事,被港女袭击是另一件事,千万千万不要认为小童母亲被捕,港女的行为就是无罪。香港是英美法系的,看起来是一个事件,分为几个不同的案情很正常,一码是一码,没有主次之分。君不见经常有“被控六项普通袭击罪一项。。。。”的案例?

4、 报案时请心平气和,尽可能提交证据。如不获受理,请对方讲明理由;去警察投诉部门或监警会投诉。关于报案,肯定有某些人和媒体骂家长是“恶人先告状”,让他们骂去!我们不需要所有的人都喜欢我们!我们只希望自己的亲人、朋友和同胞们喜欢我们!

5、 带小孩去看医生,评估是否有精神损害,以固定证据。是否起诉,看事情发展。掌握主动。

6、 五月回警署报到时,可能有记者守候,而且多半可能是敌视内地人的媒体记者。香港的情况很复杂,请做充分思想准备,考虑好如何应对可能的恶意挑衅,以防万一。一定要沉着,万万不可情绪激动骂人,更不可动手。如果对方有意阻止你进入或者离开某公共地方,或者有威胁的言语,或者有意无意的身体接触,立刻报警,告他涉嫌游荡罪(第一情形)、刑事恐吓(第二情形)或袭击(第三情形)。

7、 香港的法律和习惯是得理不让人。不小心撞到停车场岗亭的横杆,可能要赔一万多块钱。在文明的地方要用文明的方法。如果前面报案能够定罪,考虑狠狠索要赔偿,不要客气。千万别搞什么索赔一元之类的彰显中国人不为财的“高尚情操”。这是鼓励恶人!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只有怕你,才能学会尊重你!香港人很讲文明礼貌,大多数人永远彬彬有礼,但在金钱利益上绝对恶狼一般,六亲不认。这一点请入乡随俗。

我非法律界人士,只凭可怜的生活经验给出一些建议,供参考。有在港的法律界同胞,请伸出你的援手!一个人群的社会地位,是靠看似毫不相关的千千万万人和事,一点一点打拼出来的!

另外,我想对孩子父母说一句:作为父母,我深深同情你们!此事到这一步,把纠纷进行到底,肯定严重影响本来平静的生活。但要知道,不管愿意不愿意,自己已经成为几百万、几千万人支持和关注的公众人物了!到了这一步,真的不应该再有什么顾忌。不管结果如何,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能因为自己有那么小小的缺点,就觉得自己矮人一头!就当它是一场难得的人生经历,一次千载难逢的磨练!

我听说有人发起捐款来帮助他们,不过还没看到可信的联系方法。我愿意捐款!

最后,想对大家说一点,请相信香港的警察和公职人员,不要无端地指责,甚至辱骂。警察个人可能对内地有不同的看法,但在执法方面,绝大绝大多数情况都会照章办事,极少有人敢乱来。事情发展到这个结果(母亲可能被控),我不相信是警察有意偏袒,而是当时家长吃亏在不懂香港的法律(当时情况谁都会吃这个亏),而几个港人却充分利用了自己熟悉环境的优势。警察只能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所能得到的证据作出处理。对于夺取SD卡本身和其中的身体接触没有追究,已经非常公正宽容了!实际上,香港很多警察个人对于极端激进分子及其反感,去年到今年林屎桧老师辱警事件已经闹得沸沸扬扬。还是那句话,相信警方!

反过来说,现在有公开的视频,利用好了,一方面可以减轻母亲的责任,最好的结果是不提出检控;另一方面,也有机会让真正的恶人得到应有的惩处。有的人总以为自己占了一点点微不足道的理,就会永远正确,于是放纵自己心中的恶,为所欲为,应当治一治。

最后一点希望,祈求ZF不要干预,民间的事由民间解决。介入了,搞得政治化了,事情就复杂了,受害最深的是小童和她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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