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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08:中国公民沃维汉充当台湾间谍窃取取中国导弹情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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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1 04:38:0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揭秘2008台湾间谍案:中国绝密导弹情报被窃
 
【转帖】


2008年11月28日,中国公民沃维汉充当 台湾间谍,窃取战略导弹等绝密情报,以间谍罪被执行死刑,却牵动着西方国家的神经。美国国务院“深感不安和失望”,奥地利“表示震惊”。这个间谍案的犯罪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司法机关依法审理,程序合法,宣判公开,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指责中国毫无道理,背后另有很深的隐情。   


沃维汉窃取有关战略导弹的绝密情报,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特大间谍窃密案,对国家安全与国防建设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间谍案主角的名字并非“伍维汉”,而是沃维汉。


沃维汉,男,1948年出生在黑龙江齐齐哈尔市。1981年毕业于哈尔滨大学医学系,是恢复高考之后的第一批大学生。1981年至1984年,在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攻读硕士。毕业后留在研究所当助理研究员。


1987年,沃维汉被公派前往德国慕尼黑留学。1991年获博士学位。学习期满,沃维汉并没有回国,也没有继续从事医学科研工作,而是滞留不归,去奥地利经商,并把妻子与两个女儿都带到了奥地利。


后来,夫妻离婚,沃维汉的前妻与女儿加入奥地利国籍,并定居在那里。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沃维汉经常往返于祖国大陆与奥地利等欧洲国家之间经商,其出入境均持中国护照。






被台湾间谍机构策反


在德国学习期间,沃维汉经济上并不宽裕,政治上又与 “民运人士”搅在一起。经所谓民运人士费良勇介绍,1989年10月,沃维汉在德国被台湾间谍机构策反,成为台湾军情局的间谍,该组织给他规定了“杨东” 的化名和每月1,000美元的薪水。沃维汉还领取了相关的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扫描仪等间谍设备。他开始在大陆积极发展间谍网络成员,搜集大陆政治、经 济、军事等情报。与此同时,台湾军情局为了彻底控制住沃,投资30万美元,为其当时的妻子陈淑坤在奥地利开设餐馆。


自上世纪90年代初至本世纪初,沃维汉受台湾间谍组织派遣,多次进出大陆,进行情报搜集,并偶有得手,包括获得解放军某夜间作战装备,把准备发展的成员情况向台湾间谍组织作汇报等。


后来,为活动方便,沃维汉在北京注册成立了一家药物载体公司,他给自己封了公司“首席科学家”这个响亮的头衔,不少西方媒体因此把他描绘成“医学研究人员”、“科学家”。其实,他根本算不上科学家,也不是正经的商人,而是一个披着掩护外衣隐藏很深、不折不扣的间谍。


收买导弹专家


郭万钧,男,1942年出生,毕业于南开大学物理系,是当时的高材生,后来成为一名导弹技术专家,参与了某些型号战略导弹的设计。郭万钧与沃维汉的认识,是因为彼此是亲戚。上世纪90年代初,在一个远房亲戚的婚礼上,沃维汉回国来祝贺,两人就这样认识了。


沃维汉本来就是有意识地攀拉各方面人员,发现郭万钧后 分外热情,千方百计紧盯不放,既炫耀自己的风光,又许诺各种好处。而当郭万钧看到留学回国、西装革履、开高级轿车的沃维汉时,也被沃的蛊惑搞晕了头脑,与 沃打得火热。随后,沃即将郭万钧的情况报给台湾军情局,得到的指示是重点联系此人。经过一段时间后,沃见时机成熟,便按台湾军情局的要求,对郭万钧下手。 沃维汉告诉郭万钧,导弹情况可以变成大价钱。郭万钧见钱眼开,利令智昏。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本世纪初,郭万钧一步步陷入深渊,胆子从小变大,后来在明知道沃维汉是在为境外间谍组织工作的情况下,郭万钧向沃提供了大量有关战略导弹的情报。


涉及战略导弹等7项绝密情报


为了让沃维汉能够理解导弹专业知识,郭万钧还给他“科 普”导弹专业知识。沃一边听一边记,笔记做得非常详细。这些笔记已被携带出境,在欧洲某国转交给台湾军情局。也正是因为这些情报,台湾军情局某一副局长还 专门在欧洲某国接见了沃维汉。该局长告诉沃,他的情报美国非常重视。为此,台湾军情局还先后奖励沃四十多万美元。


郭万钧泄露的情报对中国安全影响很大。据沃维汉供认, 台湾方面为了处理此情报信息,针对郭万钧提供的情报专门成立了一个分析小组。他们明确告诉沃维汉,这些情报主要是提供给美国的。每次拉收情报并经过一番研 究后,分析小组都根据美国方面提出的需求专门拟定问题清单,沃维汉就带着这些问题再回到大陆当面来问郭万钧。


经法院审理认定,郭万钧先后向沃维汉提供了涉及战略导 弹等7项绝密情报。为此,沃维汉先后转交由间谍情报组织提供给郭万钧的数万美元和一块手表。沃维汉在间谍机关指导下,以商人外衣掩护,活动非常隐蔽。沃和 郭的活动也以亲属联系避人耳目。但中国安全机关警惕的眼睛还是及时盯住了他们的罪恶活动,于2005年初将沃维汉、郭万钧抓捕归案。


法院审理认定,沃维汉、郭万钧所获情报的泄露,对国家 安全与国防建设造成了特别巨大的危害,后果特别严重。因涉及国家秘密,按中国法律规定,法院没有对沃维汉间谍案进行公开审理,对郭万钧案也没有公开审理, 但都依法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决死刑后,两人不服,依法提出上诉。2008年1月29日,北京高级法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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